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就印发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新疆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进行了规范。经过备案的汽车行驶证上会明确写出“租赁”,能够保障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但记者了解到,市场上仍有不少车辆并未备案。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租车时应选择正规车行,注意核对车辆租赁信息。“消费者作为承租人,在租车前,要先了解租赁公司可供车的车型、车况,以确定是否为己所需。然后,咨询各家的租赁形式、租金及所需的证件、押金等情况。”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芬说,“在交接车辆时,承租人需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车况检查,尽可能地利用拍照或录制视频的方式将车辆交接时的实况进行记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张芬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因此,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必须体现上述法条中所包含的基本内容且应当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