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万元押金从租车行租辆宝马车,再以13万元的价格转手抵押套现,从中赚取十万元差价,付某计划了一场租车诈骗的“戏码”,没想到最终却被抵押公司和租车行老板“瓮中捉鳖”。近日,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陈先生在西山区经营着一家租车行,去年10月18日,他的店里来了一名要租车的年轻小伙子。小伙姓付,声称想租一辆好车回东川,借给朋友结婚用。付某出示了身份证和驾驶证,并留下了3万元的押金后,陈先生以每天1000元的租金将一辆银灰色的宝马5系轿车放心地租给了付某。
可第二天,让陈先生没有想到是,他突然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朋友告知他,这辆宝马车竟然被人开去抵押了。
原来,租到车后,第二天付某就联系了昆明一家抵押公司,准备将宝马车以13万元的价格进行抵押借款。可巧的是,陈先生的朋友正好是该抵押公司的工作人员,付某前来抵押宝马车时,他们认出了付某要抵押的车属于陈先生的租车行,因此将此事告知了陈先生。
据付某交代,他为了盖老家的房子向朋友李某借了6万余元,但是他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这笔欠款也是一拖再拖。为还钱,付某计划了一场租车诈骗的“戏码”。
今年2月,因涉嫌诈骗罪,付某被西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付某无异议。西山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租车提醒
租车时一定要谨慎对抵押物认真核实,查看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拿不准的,就不要轻易将车交付。同时,汽车租赁业主在经营中要增强防范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