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续方便快捷、租金便宜,一些“本本族”在返回老家或踏青出游时,常会租车出行,尤其是每逢节假日,“租车一族”催热了汽车租赁市场。但随之租车纠纷也呈增多趋势。昨天,市工商局“12315”发出消费提示:网上租车有风险,切勿盲目追求低价格。
5月初,市民杨女士投诉称:在一家南昌租车网站上租赁了一辆汽车,并在手机app上支付了全额租车费用,但是到店拿车时被告知还需要支付一笔押金。杨女士认为在网上租车时没有看到关于押金的条款,如果要押金就不租车了,要求退款,但租车门店表示退款需要扣除一部分违约金,杨女士表示不接受,遂向工商投诉要求调解。
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随即进行调查。租车商家认为,其在官网和手机app的租车付款界面上明确标明了关于租车违章押金的条款,且在独立模块“帮助中心”内进行了单独说明,认为自己尽到了告知义务。而杨女士则表示网上付款时关于押金条款没有用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到了门店才发现必须付押金。经双方协商,商家出于提高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为目的,为杨女士办理了退款。
无独有偶,消费者李先生租赁了一辆“大众”汽车,并支付了2000元押金,按约定无违章记录将退还押金。待李先生还车后,出租方多次拖延,不肯退还押金,李先生与商家多次沟通未果,无奈之下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查和协商,李先生最终拿回了押金。
据“12315”员工介绍,目前南昌汽车租赁日渐火爆,但租车纠纷随之增多。由于网上沟通的限制,商家往往以格式合同的形式提供通用商品及服务,但一些关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也常被消费者点击的“下一步”所忽略,导致反映使用费虚高、车辆质量不合格、押金不予退还和以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等投诉频现。另外,一些消费者在选择租车时盲目追求低价格,忽视对企业资质和合同条款的审查。一旦发生纠纷,尤其是异地租车,出现维权难度和成本较高的问题。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选择网上租车,要验证信息发布企业的相关资质,尽量选择有品牌、口碑好的租车企业,不要盲目追求低价。同时,签订租车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企业免责条款和押金租金相关条款要重点审查,并保存好相关租车票据。